公司协同办公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为确保公司协同办公系统安全.畅通.高效运行,充分发挥协同办公系统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办公成本,规范办公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一童总则
第一条我司协同办公系统为集团公司协同办公子系统,主要内容包括集团公司门户信息、协同办公.文件处理.文档管理•公共信息、公告通知•会议通知•档案管理.流程管理•邮箱•电子传真.日程计划•系统设置等功能,旨在实现信息、文件无纸化传输•信息及肘共享和交流,规范内部运作管理流程,提高办公效率。
第二条协同办公系统以事件为中心,从拟稿•审核•提交•办理•至办结归档、均需进入相对应的流程,按流程规定运转,运转过程中系统将对每一步操作自动留痕,对处理工作进行跟踪,并对工作事项的处理周期.处理件数•延误情况进行记录,并作为公司各类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三条协同办公系统根据不同用户组设定了相对应的权限,各用户只能在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
第四条我司各部室.分公司、子公司、作业区均须按要求使
用协同办公系统'均为协同办公系统使用部门。原则上各使用部门均有两个用户,即部门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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