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并网要求及并网方式
光伏电站并网要求
并网光伏发电系统与电网的连接是一个重要环节,大中型并网光伏电站设计应符合以下几种标准要求:
《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设计规范》GB/T50865
《光伏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GB/T50866
《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GB/T29319
《光伏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19964
《光伏发电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19939
并参照《光伏电站电能质量检测技术规程》NB/T32006 等进行检测。光伏电站的并网向当地交流负载提供电能和向电网发送电能的质量,在谐波、电压偏差、电压不平衡度、直流分量、电压波动和闪变等方面应满足以下并网要求。
1.谐波和波形畸变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后,公共连接点的谐波电压应满足《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的规定。
2.电压偏差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后,公共连接点的电压偏差应满足《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12325的规定,即35kV及以上公共连接点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标称电压的10%。20kV及以下三相公共连接点的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
3.电压波动和闪变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后,公共连接点处的电压波动和闪变应满足(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2326的规定。光伏电站单独引起公共连接点处的电压变动限值与变动频度、电压等级有关。
光伏电站在公共连接点单独引起的电压闪变值,应根据光伏电站安装容量占供电容量的比例,以及系统电压,按照《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2326的规定,分别按三级做不同处理。
4.电压不平衡度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后,公共连接点的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应不超过《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5543规定的限值,公共连接点的负序电压不平衡度应不超过2%,短时不得超过4%。其中由光伏电站引起的负序电压不平衡度应不超过1.3%,短时不超过2.6%。
5.直流分量
光伏电站并网运行时,向电网馈送的直流电流分量不应超过其交流额定值的0.5%,对于不经过变压器直接接入电网的光伏电站,因逆变器效率等特殊因素可放宽到1%。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