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填写记录
1)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要随时填写检验记录。
2)检验记录必须按具体操作如实填写,要整洁、及时填写,不得随意涂改。
3)检验记录填写完整后,检验人员应检查无误后签字,送交复核人进行复核。
6、出具检验报告单
1)检验记录需经复核人复核无误签字后,方能出具检验报告单。2)检验报告的出具要严格按照检验记录进行出具。
3)检验报告单出具后,检验人员先检查无误后签字,经复核人复核无误后签字,最后送交质量部经理签发,并加盖质量管理部公章。4)检验报告单出具份数
检验报告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发给被检企业。
7、检验报告单发放
检验报告单由检验人员进行发放。
8、记录汇总归档
检验记录由检验人员每月汇总一次,(汇总内容: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单、检验台帐)汇总结束后,交由资料员进行按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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