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报建须知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报建须知
一、申办规划选址意见书:
1、必备文件:
①建设单位选址申请;
②政府投资项目需有计划批准文件1份;
③土地权属证明(提供原件、交复印件)联建项目须有联建协议;
④申请改扩建的项目须持国土证和原建筑产权证;
⑤成都市勘测院提供的1/500地形图5份。(成都市坐标系,不能粘贴,自有土地不改变使用性质且用地面积不发生变化的3份),收件人签收资料并审查其完备性,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签字。
2、工作程序:
①市规划管理局牵头承办,按项目分类组织市土地、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消防、地震、国家安全等管理部门踏勘现场;
②根据踏勘结果,核划规划控制线;
③市勘测院现场放线并提供界址点成果表;
④根据规划及放线成果提出及审核规划设计条件;
⑤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设地条件。
3、承诺时限:非政府投资项目2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15个工作日。
4、签章:盖规划局行政章、技术专用章各一次。
二、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必备文件:
①在1:500地形图上所作的建设总平5份及方案图2套(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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