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艺术学院
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和重庆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专门人才,鼓励本科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在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为祖国、为民族的振兴而勤奋学习,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推免硕士生候选人资格
(一)每学年皆须按时报到注册;
(二)各专业学生必须按期完成前三学年的英语类、体育类课程,并要获得各专业规定的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已修满6学分(截止到申报时间);对于跨学科的非限制选修课程暂时不作具体要求,但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跨学科的非限制选修课程的修习学生;
(三)截止到申报时间前,原则上所有课程学习成绩无补考,方可申请。若有补考,仅限一门公共文化课程,其补考必须及格,计算则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且专业成绩排名必须进入所在专业前5%;
(四)凡属转专业方向者,必须为该专业成绩优秀者,即专业成绩排名必须进入前5%。
凡有违纪处理、考试作弊发生,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有补考的学生不能申请。其它条件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
二、获取推免硕士生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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