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指导书“防火安全”三级管理检查制度文件编号RGPM-7.5-C-01-18 版/ 次 A / 0 第1 页共4 页
“防火安全”三级管理检查制度
为了预防物业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为业主/住户提供安全环境,保障居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防火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一、建立三级防火管理机构:
管理公司建立三级防火机构,任命三级防火机构责任人,做到职责明确。
1、管理公司负责人为公司消防责任人。
(1)负责公司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组织及安排;(2)负责成立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3)负责有关消防法规的贯彻,消防规章制度的建立,研究解决消防人员、设备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
习。
(4)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保安部及技术部负责人、义务消防队长等组成。
(5)三级消防机构组织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可进行调整。
2、保安部经理作为第二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
(1)对公司防火责任人负责;
(2)负责制定小区防火及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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