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外国专家特聘研究员计划管理办法
(试行)
科发际字〔2009〕2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实施我院外国专家特聘研究员资助计划(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VISITING PROFESSORSHIP FOR SENIOR INTERNATIONAL SCIENTISTS)(简称“特聘研究员计划”,CAS VISITING PROFESSORSHIP)的管理,根据《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实施意见》和《中国科学院海外智力引进和人才国际交流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聘研究员计划的宗旨是通过吸引外国优秀高级研究人员参与我院研究项目,加强与国外国立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研究人员的合作,充分利用国际智力资源,提升我院科技创新能力。
第三条特聘研究员计划适用于正在或曾在国外著名国立科研机构、大学或企业工作、具有较深学术造诣或学术发展潜力、与院属相关单位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有意来我院从事一定期限合作研究工作的优秀高级外籍科学家。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