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兹有本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户籍相关事宜,现特委托(以下简称“受托人”),全权代表本人办理以下户籍事宜:
一、委托事项:
1. 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户籍迁移、提交相关材料、领取迁移证明等。
2. 办理户籍变更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变更、婚姻状况变更、出生登记、死亡登记等。
3. 办理户籍注销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户口注销、身份证补办等。
4. 办理其他与户籍相关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身份证的补办、换发等。
二、委托权限:
1. 受托人有权以委托人名义办理上述委托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2. 受托人有权查询、了解委托人户籍信息,并代表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
3. 受托人有权接受户籍管理部门的询问,并如实回答。
4. 受托人有权根据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委托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费用承担:
1.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2. 如因受托人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办理,受托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保密条款:
1. 受托人承诺对委托事项及委托人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 受托人承诺在委托事项办理完毕后,将委托人个人信息予以销毁。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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