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第八届中学生运动会武术竞赛和健美操竞赛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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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第八届中学生
运动会武术竞赛和健美操竞赛规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
【发文字号】闽教体[2009]15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体育局
【发布日期】2009.05.08
【实施日期】2009.05.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第八届中学生运动会武术竞赛和健美操竞
赛规程的通知
(闽教体〔2009〕1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体育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第八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则总则的通知》(闽教体[2009]6号),经研究,定于7月上旬在南平和厦门分别举办省第八届中运会武术和健美操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1.福建省第八届中学生运动会武术竞赛规程
2.福建省第八届中学生运动会健美操竞赛规程(略)
二○○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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