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网 文档下载 文档下载导航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搜索 请输入内容:  
 导航当前位置: 文档下载 > 所有分类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的决定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的决定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
19941023(颁布时间)
19950101(实施时间)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的决定
(1994年10月23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第三十条修改为:
“企业事业单位安排生产劳动时,职工劳动时间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因生产经营和工作需要延长劳动时间的,应当事先与工会和职工协商。一般每日延长劳动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劳动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尊重职工意愿的前提下,每日延长劳动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延长劳动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法律法规规定延长劳动时间不受限制的情形除外。企业事业单位对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支付的报酬应当高于正常劳动时间的报酬,具体标准依照劳动法律的规定执行。
职工休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本决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类别)
Y(采用标识)
1(级别)

第1页

TOP相关主题

  • 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
  •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
  • 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
  •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 劳动保护条例
  • 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 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
  • 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

我要评论

相关文档

站点地图 | 文档上传 | 侵权投诉 | 手机版
新浪认证  诚信网站  绿色网站  可信网站   非经营性网站备案
本站所有资源均来自互联网,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等其它行为请联系我们.
文档下载 Copyright 2013 doc.xuehai.net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