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制度
附件:
***************项目部
施工现场管理及处罚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建设的各项管理,强化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维护各项工作正常秩序,保障生产和全体员工安全,创造一个
安全、文明、清洁、卫生的施工坏境。经项目安全管理小组和项目
领导共同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相应处罚罚款将于当月工资或进度款中扣除。项目部对各分包班组的处罚只限于项目分包签约单位
或个人,各分包班组对各自管理人员或工人的处罚与项目部无直接
或间接关系。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做到不越级管理、不越级指挥、及
时汇报,各尽其责。
第三条项目部各单位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服从指挥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图纸要求及技术交底施工。各分包单位应接受甲方、建设
方、监理方、质检站、安检站、设计院、现场质检及安检人员的监
检,严格执行“三检制”,定期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
底。对违反本规定的,必须予以处罚。
第二章施工安全及处罚规定
第四条各分包单位驻场人员进场24小时内必须向项目部申请办理所属人员的合法进场所需手续,违者每人/次处罚200元。项目部协助办理辖
区户口申报手续。
第五条凡进入项目工地现场的各班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本工地制发的工作证,接受门卫检査。违者每人/次处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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