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公寓管理水平,使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努力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方便、文明、整洁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1.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在院党委、院行政领导下,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后勤管理处、治安保卫处和各系(院)、培训部等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学生公寓的保洁、保安、小型维修和日常秩序管理;后勤管理处负责公寓设施大型维修工作;治安保卫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各系(院)、培训部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文明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2.学生自律委员会和学生会在学生工作处的指导下,在学生公寓开展学生自我的文明守纪、严以自律教育;参与公寓民主管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公寓文化活动,促进公寓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为同学提供服务;帮助学生建设好自己的家园。
二、住宿管理
1.实行交费住宿。
2.申请走读的,经本人申请,家长填写意见,所在系(院)、培训部签字同意,学生工作处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公寓管理科备案后,方可走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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