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期
罗山县水利局办公室编 2009年11月30日
围绕试验区的大事来谋划水利建设
我县隆重召开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动员
暨“兴罗杯”竞赛
表彰大会
2009年11月26日,我县召开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动员暨“兴罗杯”竞赛表彰大会,回顾总结2008年度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兴罗杯”竞赛活动,表彰2008年度“兴罗杯”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宋效忠亲临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市水利局副局长周守京到会指导工作。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许远福主持,县委副书记杨淑萍宣读了《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暨“兴罗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副县长汪保俊回顾总结了2008年度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了2009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兴罗杯”竞赛活动,县人大副主任罗荣泽、县政协副主席毕庆向出席了会议。楠杆镇荣获2008年度“兴罗杯”竞赛活动奖杯,竹竿镇、子路镇、朱堂乡、彭新镇荣获2008年度“兴罗杯”竞赛活动
委托代理人苏刚,男, 原告李明与被告熊军义、罗山县水利局(以下简称水利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 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中经原告申请,...
委托代理人苏刚,男, 委托代理人潘琪, 原告李世宏与被告王刚、被告罗山县水利局生命权纠纷一案,本院 于 2009 年 6 月 26 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
上诉人王刚因与被上诉人李世宏、一审被告罗山县水利局生命权纠纷一案,不服罗山 县人民法院 (2009) 罗民初字第 621 号民事判决, 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
罗山县水利局依法履行了职责, 在此纠纷中也没有过错。 故原审原告要求张传海、张青松、方思云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罗山县水利局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之请求,无法律和...
罗山县水利局依法履行了职责, 在此纠纷中也没有过错。 故原审原告要求张传海、张青松、方思云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罗山县水利局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之请求,无法律和...
罗山县水利局依法履行了职责, 在此纠纷中也没有过错。 故原审原告要求张传海、张青松、方思云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罗山县水利局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之请求,无法律和...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光山县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蔡大福,局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罗山县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黄光,局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光山县国土资源局。...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光山县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蔡大福,局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罗山县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黄光,局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光山县国土资源局。...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光山县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蔡大福,局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罗山县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黄光,局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光山县国土资源局。...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光山县水利局。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罗山县水利局。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光山县国土资源局。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罗山县国土资源局。 被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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