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浙江省地处东南沿海,气象部门预测每年梅汛期和台汛期天气变化复杂,都有重大灾害性天气出现,为了防患于未然,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国家和集体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等,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员工在自然灾害期间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方针原则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分级负责、相互支援、全力抢险”的原则。在防汛抗台工作中落实责任制,确保干部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章职责划分公司自然灾害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后勤保障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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